近日,江西省南昌市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寻衅滋事罪等罪,依法批准逮捕了蒋某等11名犯罪嫌疑人。
经查,以蒋某4兄弟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有固定的骨干成员徐某、翁某、高某等人,有较为严格的组织纪律,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来便长期在南昌市洪城大市场和桃花镇一带欺行霸市、聚众斗殴、开设赌场、强取保护费。
1999年,为强抢工程,蒋某兄弟多次策划、指挥数十人持枪、铁锤聚众斗殴,殴打群众及业务竞争对手,致8人受伤。2000年4月24日,蒋某4兄弟因手下徐某被打,指挥数十人报复,砸打洪城大市场,打伤保安5人。2005年3月至4月期间,蒋某为垄断洪城大市场物流货运市场,组织翁某、高某等人,持械多次骚扰、砸打、围攻鑫鹏、飞峰等多家货运部,以达到迫使他们停业的目的。
2005年9月,蒋某收受洪城大市场某货运部老板尹某货运部30%的股份及1.3万元好处费后,指使手下采取破坏办公设施、殴打员工等手段,帮其排挤竞争对手。2005年12月,蒋某纠集高某等人在南昌市西湖区一大酒店开设麻将赌博,仅7天即获利9万元。后蒋某又分别在浴场、休闲娱乐中心等地多次开设赌场。该组织骨干成员高某还持有猎枪和仿“六四”手枪各一支。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