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西安讯 据《华商报》报道,昨日,记者从商洛市检察机关获悉,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挂牌督办的,以山阳县公安局原副局长何奇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已侦查终结,商州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犯罪等9项罪名,对何奇等10名被告移送起诉。
检察机关指控何奇等人,以实现各自的经济利益为目标,通过敲诈勒索等不法手段大肆敛财、欺压残害百姓,严重破坏了当地社会秩序。在8年时间里,逐渐发展成为以何奇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经查,1997年,何奇由山阳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调至城关派出所任所长后不久,利用其特殊身份与他人勾结一起,组织20多名女青年从事卖淫活动。2002年4月28日,姜某因办砖厂资金周转困难,借了何奇5万元高利贷,2个月后因无钱清息,超了3天被罚款7.2万元。李建锋、姚金鹏用大马刀、钢筋棍对姜某威逼,并以注射药物进行恐吓,逼姜某共归还高利贷本息及罚款67万元。其追债手段凶残恶劣,动辄暴打折磨,何奇甚至曾动用手枪指着欠款者的脑袋追债。
经查,1998年以来,该组织共实施犯罪39起,涉及罪名9项,有26起系共同犯罪,获取经济利益170多万元,受害群众达25人,在当地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法院将择日进行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