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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代办员伪造存款单诈骗500万被判无期

发布日期: 2008-12-16  //www.110.com  
        为满足贪欲,安阳县水冶镇矿务局的陈某,利用其农村信用社代办站工作人员的身份,先后伪造假存折诈骗同事500余万元。昨日,安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向社会通报该起案件。

揽储30万给的却是假存单

去年9月5日晚,安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责人李某向安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称,该社原安阳县水冶镇矿务局代办站代办员陈某的妹妹,在2007年8月31日持三张手工定期存单到水冶信用社取款。经信用社核查,发现三张共计30万元的存单全部为伪造的假存单,且陈某下落不明。

经民警调查了解,原来,代办站属于农村信用社下设的合同制营业点,代办站将揽储的钱款上交信用社后,由信用社出具正式的存单,再由代办站将存单交给储户。

2007年3月,身为代办站工作人员的陈某以存款不扣利息税的名义对同事侯某进行揽储30万元。而陈某给侯某所开的存单为自己手工所写,由于是同事,加上关系比较熟,侯某便没有多心。不料,当侯某找到陈某要求取款,陈某的妹妹去取钱时才发现陈某给侯某开的存单是伪造的。

7年揽储500余万元

案发后,陈某吩咐家人将侯某的30万元如数退还,但是陈某一直外出不归,遂引起了民警的怀疑。经过分析,民警认为陈某的作案不止这一起,遂对陈某展开抓捕。后陈某迫于警方压力投案自首。

经过审讯,陈某如实交代了自2000年起第一次用假存单骗取储户以来,短短七年时间,利用自己代办站工作人员的身份,伪造假存单,先后骗取矿上同事及熟人100余户现金500余万元。

一时贪念走上不归路

“我都是在朋友的教唆下才走上这条路的。”据陈某介绍,2000年,朋友史某向其借钱,但自己并没有那么多的钱,于是出于义气,在史某的教唆引诱下,陈某利用其信用社代办员的身份,先后用史某给其的假存单陆续挪用储户的200余万元借给了史某。

后史某死亡造成储户的资金无法归还,面对储户款项即将到期取走,陈某无奈之下,便又伪造了许多假存单继续骗取储户的存款,用储户的新存款来补还即将到期的存款。

同时,陈某还采取不扣除利息税的诱惑,以及热情上门服务、过年过节送小礼品等方式来阻止储户直接到信用社去取款,要取款只要找他本人就可以了。这样,陈某拆东墙补西墙,最终造成窟窿越来越大。今年11月25日,陈某被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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