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5月3日报道 今年3月,飞耀电力成套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耀公司)投书本报,反映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房管局有领导干部假借亲属名义参股巴彦淖尔润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利用职权巧取豪夺,侵占飞耀公司财产。记者随即赴巴彦淖尔市调查采访。
房管局干部涉足房地产开发
2003年,飞耀公司整体收购经营陷入困境的巴彦淖尔市黄河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成立亿立达公司,对接收的土地、设备等资产进行利用、处置。
2004年,亿立达公司得知厂区土地被巴彦淖尔市有关部门规划为城市住宅用地,不能上新项目,旧厂必须外迁,立即决定在厂区土地上开发建设住宅。
2005年3月,经市房管局有关干部推荐,巴彦淖尔市润丰房地产公司开始与亿立达公司接触,双方商定合作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并签订合作开发项目合同书。这份合同书对开发土地的面积、界线没有约定,土地价款占出资比例也空着。
润丰房地产公司登记的出资人有3个,陈国光出资占50%,贾浩林占35%,郝兴胜占15%,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郝兴胜。据郝兴胜后来向公安机关交代,陈国光为市房管局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科科长陈国强的弟弟,贾浩林是房管局物业管理科科长刘银学的连襟。
亿立达公司法定代表人崔振华告诉记者,陈国光、贾浩林都是名义上的出资人,润丰房地产公司实际控制人是陈国强。最明显的证据是,洽谈开发项目时,郝兴胜根本做不了主,必须打电话向陈国强请示。
市房管局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无意中提到,润丰公司成立没几年,以前在乌拉特后旗开发过一个项目,好像也是建经济适用房。而记者注意到,陈国强恰好是主管全市经济适用房建设部门的负责人。
记者给润丰公司负责人打电话、发短信,联系采访事宜,被告知人不在内蒙古,无法接受采访。记者回京后,郝兴胜寄来一些材料,证明润丰房地产公司确曾在乌后旗开发过1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
双方合作开发变成一家独占
2005年7月,润丰房地产公司办齐了开发手续,8月进入亿立达公司西厂区,开始拆除原有建筑物,建设经济适用房。
在市房管局,记者看到该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都办在了润丰房地产公司名下。
崔振华说,双方签的只是个框架合同,很多地方都空着,他很奇怪这么多手续咋一下子都办下来了,并且全办在了润丰公司名下。后来才知道,润丰房地产公司私下把合同空白处全填上了,然后拿着去报批,并办妥所有开发手续。对比两份合同,后来的笔迹与原来签名的笔迹明显不一样。
按照加工过的合同,润丰公司开发住宅后,向亿立达公司分批支付地价款,但没有约定地价款数额,也没有约定计算方法。2008年,房子建好并销售一空,亿立达公司只收到部分拆迁补偿款,没有分得任何利润。
对此,郝兴胜在给公安机关的一份情况说明中说,小区没有最后验收,工程未结算,土地上还有保留建筑,合作双方利益分配暂时还不能进行。
在寄给记者的材料中,郝兴胜表示,由于亿立达公司没有按时完成拆迁,加大了开发成本;另公司没有兑现原黄河机械厂转制时对工人的承诺,职工围堵施工现场,致使工期延误,造成经济损失。这也是不能结算的原因。
崔振华告诉记者,润丰公司把房子销售一空后,销售款全部转移。他们三番五次找郝兴胜、陈国强,二者都避而不见,打电话也不接。
伪造政府文件侵占他人办公楼
在合作开发的土地上有一座综合办公楼,产权人是黄河机械厂,飞耀公司取得产权后一直没有办理过户登记。如今,这座综合楼的主人竟莫名其妙地变成了润丰房地产公司。
据市公安局调查,综合楼易主的过程是这样的:郝兴胜以开发小区需要拿房产证办理拆迁手续为借口,从亿立达公司借出综合楼房产证,然后与临河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高某合谋,伪造了一份《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政府办公室情况说明》,证明“黄河机械厂不复存在……厂区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产权归开发商润丰房地产公司所有。”凭着这份伪造的情况说明,再加上陈国强的上下疏通,润丰房地产公司顺利通过市房管局产权交易中心审查,把这座综合楼的产权强行过户到自己名下。
润丰房地产公司取得综合楼产权后,迅速向巴彦淖尔市信用社抵押贷款。
记者就这份伪造的情况说明到临河区政府采访,被区政府办公室王海成副主任拒绝,仍然在任的高副主任针对记者的提问,回答说时间太久记不清了,后来又加了一句“好像没有这回事!”
崔振华告诉记者,他去年曾经向巴彦淖尔市检察院举报过,郝兴胜和一些干部联手伪造政府文件的问题,至今没有回音。
房管局纪检组负责人告诉记者,关于有领导干部假借亲属名义经商问题,他们找当事人了解过情况,当事人不承认,也就没再查下去。
采访结束时,巴彦淖尔市委宣传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中共巴彦淖尔市纪委已经开始调查此事。 本报记者 秦佩华 (本文来源:人民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