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检察院认为权力过分集中、财务制度混乱等是该案发生的主要原因
本报讯(记者刘艺明 实习生徐玲玉 通讯员王德华)禅城区南庄镇紫洞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子荣在2005年12月至2008年12月期间,利用自身职务之便,多次挪用征地补偿款共2350万元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和营利活动。
目前该案已由佛山市禅城区检察院反贪局侦查终结,并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昨日,该院向媒体通报了该案办理情况。
漏洞:
公家账户资金变村长“私人钱包”
禅城区检察院经办此案的检察官介绍,刘子荣挪用的公款属于紫洞村的征地补偿款。2003年至2004年间,佛山市禅城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佛山一环建设征用了该村的土地,并补偿5000余万元的征地款。该笔补偿款除了按规定分配给村民2300余万元外,剩余的款项共2700余万元划入了该村下属的佛山市名创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名创公司)账上。
由于名创公司账户没有纳入村委和村民的监管范围,刘子荣可以随意划拨、动用该账户的资金。并且公司的财务制度非常混乱,刘只需在支票头上签名,财务人员就把空白支票开给他,任由其把资金转到其他地方。而名创公司的财务人员还兼职担任刘私人公司的财务工作。
据检察官介绍,由于刘子荣自1995年就长期担任该村党支部书记,其在紫洞村形成了绝对的权威,以“能人”和“强人”的姿态出现,没有人敢公开质疑和反对他的决定,造成了权力缺乏监督和得以滥用,也为其后面的犯罪埋下了伏笔。
案情:
挪用千万巨款填补投资亏损巨洞
“刘子荣2005年初在广西巨额投资的失败,让他开始挪用公款拆东墙补西墙。”该检察官对刘子荣后来挪用公款的动机如此分析说。
据介绍,该院反贪局目前已查证刘子荣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实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2005年12月和2006年6月,刘子荣分二次将名创公司在某银行的定期存款共660万元,作为其私人所有的恒誉公司向该行贷款640万元的担保;二是2007年7月至2008年12月间,刘以交换支票的形式多次从名创公司账上转出征地补偿款,并将其中的1010万元用于偿还其于2005年至2006年间在广西等地为自己投资项目而欠下银行的贷款等债务;三是2007年10月,刘从名创公司转款共500万元,以自己及儿子的名义购买了2套别墅和6个车位;四是2007年7月至2008年12月间,刘从名创公司账上多次转出款项,并将其中的200万元挪用于澳门赌博。
记者调查
村长平时很低调
家中房子很普通
昨天,记者来到紫洞村了解到,虽然刘子荣在村委拥有绝对的“权威”,但在一般村民眼中,刘子荣其实还是一名深居简出的村领导,在他出事之前根本没看出任何的端倪。
一位村民表示,刘子荣平时为人很是低调,生活方面和普通村民没有两样。他家的房子也只是三层的普通样式,在村里一点都不显眼;在待人处事方面他也很好说话,村民的要求他都会尽量满足。挪用巨额公款这件事实在很难和平时不显山不露水的刘子荣联系在一起。
麦先生原来是紫洞村下属一个村民小组的组长。在今年春节前后以及6月份,南庄方面为此两度召集村领导召开会议,大家才知道刘子荣出了事。
“如果没出事,估计刘子荣连任到明年就可以退休了,可惜他最终还是输给了自己。”麦先生感触地说。
案件进展
两个月内追回全部赃款
“关于追赃工作,我们打了一场漂亮的战役。”该院有关负责人说到,由于被挪用的款项属于征地补偿款,直接关系到村民的经济利益、村集体经济发展等问题,该院在办案开始就把追赃工作作为办案工作的重要任务,并且专门成立了追赃小组。
今年1月23日,该院接到有关部门关于刘子荣涉嫌挪用征地补偿款犯罪的报案时,为防止刘子荣潜逃,当天就对其采取了强制措施。然后追赃小组立即兵分几路对刘子荣的住宅和办公场所进行搜查,依法查封并冻结了相关财物,有效防止了财产的转移。
“现在经过多方的努力,所有的涉案赃款在两个月内已经全部追回,我们保证不让农民的利益受到损害。”该负责人说道。
禅城区检察院反贪局的负责人还强调,涉农犯罪案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机关办案工作的重点,该院将加深农民对涉农犯罪领域的了解,畅通举报渠道,积极摸排线索,加大涉农犯罪的打击力度。
南庄镇落实六项整改措施
“村干部权力过分集中,村有关企业财务制度混乱,对征地补偿款的使用缺乏有效监管,有关部门的监督、审计不到位,是我们总结该案发生的‘四宗罪’。”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说。
目前南庄镇政府已采取了六项整改措施来落实检察建议,包括成立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规定对村级财务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制度;对全镇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及账户进行了一次彻底清理;设立征地补偿款专户;要求各村委会对照村级财务管理规范等;要求各村落实第三方财务管理制度;严肃通报刘子荣案件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