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26日,息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立案侦查王新书等人系列贪污案时,发现3人拥有保险中心所属的5间门面房,资产评估报告书问题极大,5间房才被评估为30多万元。该科委托信阳丰华联合资产评估事务所对这5间门面房重新评估。4月16日,该所评估该房产在2008年的价值为100多万元。
当看到这第二份评估报告书后,3名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他们采取不正当手段贪污国有资产的事实:2005年2月,根据相关规定,该保险中心将要上挂到市级管理,上级主管部门对各县区单位进行资产清查。该中心原主任余保善和财务股长芦秀英对5间门面房动了念头。这5间门面房位于商业中心,潜在商业价值巨大。随后,他们向息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原局长王新书进行了汇报请示,3人商定自己把这房产买下来,具体手续由余保善来操作。随后,余保善找到誉诚事务所,请该所对上述房产给予照顾性评估。同年10月31日,誉诚事务所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书,将这5间门面房评估价值为30万多元。余保善等3人自己也觉得这个价格太玄乎,为掩人耳目,他们商定在评估的基础上高出30%的价格向单位交钱。但在实际交款中,他们3人却仅交了预订款20。7万元。2008年9月,3人以虚假材料申报取得该房的房产证。
息县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闫娜| 中国法制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