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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嘉5名干部因三江宗教建筑违建事件被追责

发布日期: 2014-04-30  //www.110.com  

   

拆除违法建筑

拆除违法建筑

拆除违法建筑

    4月28日晚9时许,永嘉三江违法宗教建筑主体实现顺利平稳拆除。今天上午,永嘉县人民政府就三江违法宗教建筑拆除情况召开新闻通气会,介绍平稳拆除以及相关政府工作人员被追责情况。

    永嘉县副县长戴晓勇介绍,按照省委、省政府“三改一拆”的部署要求,永嘉县于2013年12月启动了三江违法宗教建筑处置程序,责令当事方于2014年3月31日前完成自拆自改。其间,当事方仅组织自拆500平方米,此后再也没有组织自拆自改。对此,永嘉县做了大量工作,对当事方进行了约谈,当事方承诺4月3日组织自拆。但4月3日,当事方又以种种借口表示无法实施自拆。在政府部门反复劝导之下,4月7日下午,当事方以书面形式向县政府作出了自拆自改承诺,确保在4月15日前拆除至最后两层,在4月22日前整改到位。其间,当事方一再拖延,仅象征性地组织了少量自拆,截至4月22日仍没有整改到位。

    戴晓勇表示,在处置三江违法宗教建筑过程中,永嘉县同时启动了追责程序。经初步查明,瓯北国土分局、瓯北规划局有关工作人员,在明知三江违法宗教建筑未取得相关土地审批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违法建设的情况下,未履行工作职责及时有效制止和立案查处,导致三江违法宗教建筑的既成事实,造成严重后果。因涉嫌严重渎职失职,日前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对土地、住建部门的5名干部立案侦查,其中1人已被逮捕,1人被刑事拘留,相关案情正在侦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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