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首都机场公安分局接到一起报案。据报案人刘某介绍,他负责某贸易公司的接待工作。一天前,他送同事从首都机场乘坐飞机去土库曼斯坦。按照公司要求,他提取了10万美金装在了一个黑色行李箱内,随箱还有一个贵重瓷器,并办理了易碎品行李托运手续。但同事到达目的地后发现装有现金的黑色箱子“不翼而飞”了。
根据刘某出示的易碎品行李托运证明,民警判断该箱子是在上机前的行李分拣环节中丢失的。但刘某的同事随后向警方反映,当时提款、托运手续办理和送行李到托运处的环节,都是刘某一个人做的,没有第二人在场。“会不会他想私吞公款呢?”
分拣处工作人员的嫌疑被警方一一排除后,警方再次传唤了刘某。经过多次攻心,刘某最终承认,这10万美元公款就是被他侵吞了。
刘某交代,送同事出发那天,他直接将刚提出的10万美金装进了自己腰包,然后谎称并未装公款的黑色行李箱内有瓷器,并在机场办理了易碎品行李托运手续。按照规定应由本人将行李推至易碎品行李托运处,但其间刘某径直将行李推回了自己车上,然后拿着已经办好的易碎品行李托运手续,造成因机场失误使行李丢失的假象。
3月3日,警方在刘某的住处起获了赃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