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底,年近五十的毛某在昌平成立了一个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从事食品销售。因经营不善,半年后,该公司就面临倒闭。为了获得周转资金,毛某找到了自己生意上的伙伴史某,以公司需扩大生产经营为名,向对方借款,并承诺:“借款期限仅为3个月,还款时还会每个月付给其10%的高额利息作为回报”。
几番商议后,史某答应借其8万元。此后不久,受高额利息诱惑,史某又相继介绍多人借给毛某70余万。与此同时,看到大量借款涌来,毛某疯狂地向周围的熟人借款。2006年初,毛某将钱财全部用于享乐,已无法用新款偿还旧债。随后,他离开公司开始逃亡。
今年9月,昌平警方在接到多起市民报警后,通过技侦手段将毛某抓获。警方初步查实,2004年至2005年间,毛某共从300多人处借款4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