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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岁青年认39岁女网友为干姐诈骗43万

发布日期: 2008-12-16  //www.110.com  

  20岁的漳州龙海人甘某龙,通过网络结识了大他19岁的“干姐”。甘某龙利用“干姐”对他的宠爱,先后编造了“父亲过世”、“打遗产官司”及“自己得了尿毒症”等借口,两年时间里骗走了“干姐”43万元。昨日,厦门湖里法院一审判决,甘某龙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05年,甘某龙辍学后在厦门打零工。年底,甘某龙在网上认识了刘女士。网聊让两人彼此感觉不错,见面后,刘女士觉得小伙子挺聪明的,应该好好引导他。从此,两人网上网下经常相互问候。

  一次聊天时,甘某龙称没钱吃饭,刘女士便给了他几百元。此后,出于“长辈对晚辈”的关怀,只要甘某龙说没钱,刘女士基本上都是有求必应,过年时刘女士甚至拿出了1万元。

  在甘某龙看来,刘女士对自己这么好,出手又这么大方,于是将她认成了“干姐”。同时,甘某龙也开始不满足于瞎编没钱吃饭、没钱买衣服之类的小借口。自2006年3月起,甘某龙谎话连篇:父亲出车祸死了,要请律师打官司,取得父亲在某娱乐城的股权;母亲跟人跑了,要去寻母;得了尿毒症,不得不住院治疗等。每次,甘某龙都说得声泪俱下。此外,刘女士还经常收到一个叫“方某中”的律师的短信,声称在帮甘某龙打遗产官司,从而得到刘女士的慷慨解囊。

  其实,自2006年3月起,甘某龙就没有再和刘女士见过面,但刘女士对甘某龙的话都深信不疑。银行卡的明细账单显示,从2006年3月到2008年4月,刘女士给甘某龙共汇款43.13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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