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指控,2009年犯罪嫌疑人范某国伙同3名同案人(均另案处理),多次从互联网上获取全国各地部分党政领导人的照片和个人资料,同时下载了一些女子裸照。通过电脑剪辑,合成这些领导人和裸体女子在一起的色情照片。
范某国初步选定4名不同地方的领导“试水”,随后寄送恐吓信和照片,勒索5000~20000元不等的金钱。信中大意都是称其掌握了当事人的生活作风问题,要求当事人以钱赎照片,并将款项汇入其指定的账户,否则将把照片向社会散发和向纪委等有关部门举报,使当事人身败名裂。
然而,其中3名当事人因无作风问题,不受勒索,并据此报案,只有一官员上了钩。某地官员张某某称不想被事情影响,不想为辩驳而影响工作,为了息事宁人将2万元汇到了范某国指定的账户。公安机关接报后,于2009年8月30日将范某国抓获归案,而张某某汇出的2万元已被范某国等人花得精光。
该案尚待进一步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