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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曲折,破获国企经济串案

发布日期: 2007-08-17  //www.110.com  
曾被评为上海市劳动模范,担任过两届上海市闸北区政协委员的某国有企业总经理金伟明,因贪污罪、受贿罪、走私普通货物罪,2004年11月,经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审理,数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15年,没收财产50万元人民币。
    从一封语焉不详的举报信开始,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检察院历经3年曲折,从外围渐进,层层深入,终于侦破了金伟明案件。金伟明曾任总经理的上海冷气机厂2年期间爆发7起经济案件,大小案件相互勾连,暴露出目前国有企业改制中存在的监管疏漏等体制问题,引发业内外人士反思。

一封举报信逐层引爆国企经济串案
    现年54岁的金伟明,于1993年出任上海冷气机厂厂长,先后兼任该厂与德国、荷兰等合资的3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的董事长。2000年3月,因工作需要,他又被调到上海市通用泵机设备有限公司任总经理。
    2001年10月,闸北区人民检察院收到一封署名为几位老干部的匿名举报信,提到金伟明在冷气机厂任职期间,有侵吞国有资产嫌疑。
    寥寥数语的举报信没有具体指向,初查工作一时找不到切入口,再加上金伟明时任区政协委员,又是市劳模,正红得发紫,调查的难度可想而知。
    虽然对于此类线索,一般情况下可以转上级党的部门,但检察机关并未作简单处理,而是先找到该厂的党委书记,了解金伟明在厂里的群众反映等大致情况。对方说,此人得到不少上级领导的赏识,关于贪污受贿之类的事情,的确有人反映,但很难说有没有问题。按照检察机关的要求,对方还提供了一些公司有关基建项目的合同。对此进行抽查后,也仅仅有些小的差错,没见什么大问题。
    当年12月,检察机关与这位当红企业家金伟明进行了初次交锋。讲述第一次与金伟明见面时的情形,闸北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施文荣说,当时金伟明神态自若,这个正处在鼎盛时期的企业家已不习惯用平等的语气与人打交道了。
    面对检察人员,金伟明说:“我不是一般人,也不是一般的干部,我与方方面面经常打交道的。”
    “你的确不是一般层面上的人,但你首先是一个公民,肯定懂得怎么尊重司法活动,支持、配合我们的工作。”这番顺水推舟的回答软中带硬,让金伟明一时语噎,态度明显好转,并承认了冷气机厂下属企业企鹅实业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确实存在违规操作,但没有供认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一个回合下来,事情没有实质性进展,陷入僵局。检察机关于是决定,先从外围逐渐排查,长期经营关注这一线索。
    2年时间转瞬即逝,在未曾间断的外围排查期间,检察院又收到一封关于捷顺货运公司总经理桑龙的举报信,这家公司也是冷气机厂的下属企业,凭着职业的敏感,具体负责侦查此案的闸北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的俞建雄等人觉得,金伟明案件“破题”的机会来了。
    根据举报情况,并通过调阅该公司两年来的账目,到相关银行核对账单,检察机关发现,其公司账目中有两张共计19万元的假发票,同时发现该公司的大笔不明款项被用于行贿。对桑龙的第一次调查时,他供认,其中有2万元贿赂款给了金伟明。
    桑龙案件的进展为金伟明案件的破获掀开冰山一角,虽然受贿金额并不大,但金伟明受贿行为已经基本属实。
    一石激起千层浪,捷顺货运公司的案件一经调查,整个冷气机厂的反腐工作打开了局面。知道检察机关反贪局已经开始调查厂里的腐败问题,举报信纷至沓来。
    冷气机厂的经济串案揭开了帷幕。
    除了捷顺货运公司,该厂的下属三产企业路石公司、企鹅实业公司都很快进入了检察机关的视野。
    经调查,这几家公司均不同程度存在着账目不清的问题,具体人员的犯罪事实也逐个浮出水面。先是捷顺货运集团的出纳胡妍,贪污受贿6万余元;而后企鹅实业公司又查出近170万元的不明账目,主要涉及将中方名义工资通过假工资等手段,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脱离账目监管,而后中饱私囊。

连锁侦破,击中“要穴”
    如果说侦破桑龙的案件是掀开金伟明案件的冰山一角,胡妍案件的破获,就使事情得到了进一步的证实。事情到此已经渐趋明朗,而金伟明任职冷气机厂时的得力助手、该厂副厂长姚建原的案件告破后,“稳坐营中”的金伟明就已经彻底乱了方寸。
案件一环套一环,追踪侦破,2003年4月检察机关发现,冷气机厂副总经理姚建原有受贿之嫌,而且此人与金伟明交情“笃深”,可谓金伟明的亲信。于是,先是协调上级单位领导找此人谈话,但姚对涉嫌的违法行为始终三缄其口。

    见让姚建原主动招认不太可能,4月的一天,俞建雄等人决定攻其不备,通过内部掌握情况,那天姚建原要参加一次公司董事会议,俞建雄于是守在会场门口,会议结束,俞建雄在会场见到了姚建原。
    由于情况来得突然,仓促之间,姚建原的精神防线很快被攻破,当时就承认他曾经拿过某货物供应商2000美元贿赂。
    放长线钓大鱼,这次问话之后,检察机关没有及时采取行动,静观反应。近一个月过去了,姚建原既没有把钱交上来,也没有找组织进一步反映情况,交流看法。
    5月29日,检察机关以涉嫌受贿,正面接触姚建原。7月,姚建原收受5万余元人民币、4000余元美金贿赂的犯罪案件告破。更重要的是,从姚建原口中了解,以及多方调查取证,检察机关对金伟明的作案事实有了基本的掌握:
    1994年起至2002年8月间,金伟明经常示意下属的几家中外合资企业中方副总经理以“奖励”、“会议”等名义填写支款单,由他审批,再由几位副总经理从中方“名义工资”中领取钱款,而后再交给他。这样,前后共计29万元人民币的“名义工资”进了他的口袋。
    姚建原案件告破的消息一传出,金伟明的“要穴”终于被击中了,他一反常态,整日失魂落魄。
    2003年7月中旬一天,俞建雄等人决定再会会这个“老朋友”。谈起这一次与金伟明见面,俞建雄仍记忆犹新。
    虽然心中慌乱,但金伟明表现仍挺潇洒,乘一辆价值40多万的凌志车来到会面地点,谈话还没开始,就依次给大家发烟。俞建雄注意到,这位平时只吸“软中华”的总经理,那天却换了只有10元钱一包的“双喜”。
    俞建雄笑着说:“我们这可是第二次握手了。这一次我们之间没有悬念了,你的事情大家彼此都已经心知肚明,三千、五千在你身上已经不是问题,就不要谈了。要谈就谈大一点的问题。”
    谈话间,顾左右而言他的金伟明渐渐意识到情况的严重性,2个多小时,已经谈了贪污受贿款几万元,当天晚上,就交代了50多万。

求索滋生国企经济串案的“温床”
    2004年11月,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审理,金伟明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没收财产50万元人民币。
    1994年——2002年8月,金伟明共贪污公款44余万元人民币,受贿1.8万元人民币,这些侵吞国家的公款被他用于购房、炒股票及个人消费。此外,上海海关查获金伟明走私普通货物犯罪,偷逃税款290余万元。
    案件告破,检察机关并没将这项工作停滞于此。针对前后7宗经济案件集中发生在一家国有企业所暴露出的问题,检察院联合上海市电气总公司认真进行分析,求索滋生国企经济串案的“温床”。
    闸北区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施文荣说,金伟明等人所以能够得逞,主要原因是目前在稳步推进国企改革过程中存在监管不力等问题。
    就金伟明这一案件来讲,他的贪污款项主要集中在中方名义工资上。按常规,由合资公司退回来的中方名义工资应该由中方投资方管理,其中一部分资金用于奖励中方派出人员,另外一部分用于提高中方投资方母体的扩大再生产能力等,而金伟明将其中的一部分钱款搁置在母公司的账务之外,甚至干脆通过“暗箱操作”,流入自己的腰包。而对这一部分数额不小的资金,目前仍存在监管空白或疏漏,这可以说是当前一些国企改制中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
    另外,这一案件中先后涉及到冷气机厂下属的几家三产企业,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账目不清,行贿受贿以及贪污行为。施文荣说,三产单位是“领导干部的钱夹子”,这已经成为一部分人的共识。国有企业发展“三产”,确实可以实现解决就业,提高企业效益等问题,但同时也为部分国有企业领导通过“三产”单位增加销售环节,进而实现获利目的提供了便利,也有些企业通过“三产”单位,实现资金在母公司的体外循环等。形象地说,“三产”成了一片“障目”的叶子。

    从宏观上剖析,检察机关和上海市电气集团在此案件告破后的一次研讨会上提出:在目前已经发生的国企资产经营管理人员的违纪违法案件中,主要有三个环节是滋生案件发生的“元凶”。
    其一,产权界定不明。在多元投资、兼并等方式进行的企业改制中,诱发投资者与资产管理者之间的权钱交易;或是在以内部收购方式进行的企业改制中,既是管理者又是收购方的资产经营者,会私自改变资产性质,谋求利益最大化;
    其二,财会凭证控制不严,审计工作徒具形式,这也是贪污腐败的源头;
    其三,缺乏有效的群众监督和改制公开,广大职工及职工代表本应参与企业资产的申报、审核等活动,却往往流于形式,改制企业对公开共识的内容也是遮遮掩掩,隐瞒事实。(卢劲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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