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底,青海省海东市公安局接到国家税务总局海东市税务局稽查局移送线索称,位于青海省海东市河湟新区的某公司在2020年4月至2021年3月期间,以服务管理企业为由,在无实际业务的虚假情况下虚开增值税发票,构成犯罪,请查处。
接到线索后,海东市公安局及时抽调经侦、法制、网安等相关警种以及各县(区)公安局的二十余人业务骨干民警,并协调海东市税务局稽查局10余人,由海东市公安局主要领导任组长成立“4·13”专案组。
专案组民警通过调取涉案公、私账户资金交易等100000余条数据,梳理涉案企业发票数据5000余份,从中循线追踪大量数据分析得出,这起案件是某公司以便于管理、降低风险为由共注册个体和独资企业一百多家,并将这些个体和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正本)、税控盘、发票专用章控制在其公司内部,在营运期间集中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等共计1959份,涉案金额1.6亿元。
“其作案手法是以数字经济、平台经济为借口的新型违法犯罪行为,目的是达到受票企业虚列成本、少缴企业所得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损害国家税收利益。”专案组民警说。
最终,专案组克服重重困难,先后派办案民警赶赴北京、河北、四川、福建、云南等十几个省、市展开调查。行程10余万公里,历时一年多,从中剥丝抽茧,通过缜密分析,一举侦破“4·13”专案。
据悉,此案类型在西北地区乃至全国尚属首次新型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案例,此案的侦破得到了公安部经侦局的通报表扬。
目前,案件已被移送青海省海东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