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刑侦案例 >> 资讯正文

男子借同窗情谊施骗术 用假古董骗老同学50万

发布日期: 2008-05-12  //www.110.com  

  利用老同学的充分信任,一名男子竟以做古董文物生意为名,伙同其他两人骗走老同学现金50余万元。宁乡县检察院昨日透露,主犯王求美近日已被法院判刑12年,从犯李万能、欧富强均被判刑8年。

  2006年5月,王求美找到老同学张某,称做文物生意很赚钱,其能搞到文物,要张某收购后再帮其出售。自此至2007年5月期间,王求美伙同其他两人,先后8次将假银元、木制菩萨、铁制“青铜”瓶、劣制玉器等,冒充价值不菲的古董文物出售给张某,骗走巨额现金后逃之夭夭。王求美在诈骗过程中,作案所用的工艺品均非常粗糙,如卖价为18万元的“青铜鼎”经文物部门鉴定仅值500元,凭常识亦能分辨;在4次诈骗中,王求美让同伙李万能、欧富强假扮成湘潭一带专门盗墓的货主,谎称文物是从坟中盗得,诈骗手段非常拙劣。而张某仅凭对王求美的充分信任,在屡次收购“文物”而不能出售的情况下,仍受王求美的蛊惑,最终付出的巨款分文未回。

  今年4月,法院对该案进行开庭审理,确认公诉机关的全部证据真实合法有效,8次诈骗事实全部成立,遂当庭作出判决。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577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