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为帮河南籍同事杨献英买经济适用房,北京人赵力涛以自己名义和中介公司签订购房合同,购买位于天通苑的一套经济适用房。当时杨交了6万多元的房款,等待对方过户。然而一直到去年,房主还未找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后杨献英得知,由于房价上涨,房主已借机将房子提价卖给其他人了。
去年11月8日,赵力涛和杨献英找到中介公司。中介公司表示,可以帮他们追回已付房款,并赔偿1万元。赵、杨两人不同意,并将当时的经办人王先生强行带走,勒令其取款数千元,然后写下赔偿65万元的协议及还款计划。其间,因王先生不同意,双方多次发生肢体冲突,经鉴定王先生构成轻微伤。
当晚7点,王先生被放回家,此时他已被“扣押”了10多个小时。其报警后,公安机关将赵、杨二人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