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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持酒瓶刺女友喉部致其轻伤获重判

发布日期: 2008-07-23  //www.110.com  

本报讯(记者 万勤 通讯员 董新 实习生 陈芳 赵星羽)一男子因感情纠葛,与女友争吵后竟持酒瓶刺裂女友气管。虽仅造成其女友轻伤,但法院认为手段恶劣应予严惩。昨悉,东湖开发区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未遂)判该男子徒刑9年。

26岁的男青年武某与女友袁某租住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熊家咀。去年8月18日下午,武某与袁某发生争吵,他便将一啤酒瓶磕破瓶底后,猛捅袁某颈部,随后又将袁某打倒在地。此时,民警闻讯赶到并撞开房门,强令武某放下啤酒瓶。武某持啤酒瓶自杀时被制服。经医生诊断,袁某气管断裂伤、头皮挫裂伤等多处受伤。经法医鉴定属轻伤,伤残程度属九级。

东湖开发区法院审理认为,武某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由于其意外原因(警察赶到等)而未能得逞,属犯罪未遂,可从轻或减轻处罚。但其手段较恶劣,应予严惩。法院遂以故意杀人(未遂)判处其有期徒刑9年,赔偿袁某6980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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