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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派出所长入股煤矿涉嫌伪造政府文件仅免职

发布日期: 2008-10-08  //www.110.com  
     兑镇镇石践村距离孝义市城区仅有半个小时的车程。离这个小山村越近,往来运煤的车越多,卡车卷起的灰尘四处飞扬,虽然风和日丽,可临近马路的居民楼上没有一家打开窗户。

  山西省孝义市东风煤矿就在石践村。从2006年3月开始,在短短不到3年时间里,这个核准年产9万吨煤的小煤矿,被3次非法倒卖,倒卖的背后,则是政府干部参股经营、甚至伪造政府文件骗取工商登记等一系列的违法行为。

  东风煤矿的合法所有人成够生为此事焦头烂额,除了厚厚一沓寄给几十个政府职能部门的检举材料外,他还有深深的隐忧:有关部门查处这个案子一开始劲头儿挺大,现在会不会不了了之?

  派出所所长实际控制煤矿

  孝义市东风煤矿原是一家全民所有制煤矿,1998年由孝义市二轻总公司投资设立。2005年8月,孝义市政府、孝义市企业改革改制领导组对该矿进行改制。根据相关改制文件要求和决定,东风煤矿改制成由李华文等人持股的民营股份制企业,但未进行产权置换登记审批和采矿变更登记。

  2006年3月13日,李华文等人与孝义本地人成够生签订转让合同,将全部股权以2800万元转让给成够生。2006年4月28日,孝义市企业改革改制领导组下发《关于孝义市东风煤矿变更法人代表的批复》称,“经研究同意法人代表由李华文变更为成够生”。

  按照转让合同,成够生须在合同签订之日支付1400万元,余下的1400万元,一部分以清偿东风煤矿债务方式给付,另一部分则要在十日内一次付清。

  成够生开始筹款。2006年3月中旬,他以孝义市亨利建筑公司(成够生哥哥成贵生的公司)的名义向霍耀山等5人借款1000多万元,其中向霍耀山借款550万元。

  霍耀山,孝义市公安局中阳楼派出所所长。按照成贵生的叙述,由于自己的公司在中阳楼派出所辖区,霍耀山和自己相识多年。霍耀山得到消息后主动要求入股,但办理手续时打的是借款条。

  让成贵生没想到的是,霍耀山的入股并没有给他带来好运,相反,还一步步把他的煤矿据为己有。

  成贵生说,鉴于借款原因,霍耀山等5人被聘为煤矿董事会成员。根据转让合同并经各成员推举,成贵生为董事长(实际投资人),负责煤矿生产、经营、管理和财务支出的审批,霍耀山负责财务初审,成够生等两人负责煤矿日常的生产和安全,其他成员负责原煤销售等其他工作。

  矛盾很快发生并日渐尖锐。成贵生说,霍耀山先是越权签批煤矿生产经营中的各项支出,继而采取不交财务不入账的方式将900多万元售煤款据为己有。

  成贵生说,董事会规定,出产的煤每人都可以寻找买主,谁的报价高卖给谁,这样每个股东都会受益。当时有人找我,每吨煤150元,对方上税。霍耀山提出他可以卖每吨155元,但是自己上税,实际只能收入120多元,煤矿的利益受到损害。

  矛盾终于在6月底的股东会议上爆发。东风煤矿核定的开采能力是每年9万吨,孝义市地税局只能开9万吨的税票,然而,东风煤矿不到3个月就出煤9万吨,将来税票怎么开?

  成贵生说,我提出税票问题后,霍耀山说他可以开假票,我当时就和他吵起来了,我弟弟是法人代表,将来出了事得我弟弟顶着,我不能干!

  会议不欢而散。然而,霍耀山逐步成为了东风煤矿的真正主人,掌握着成够生的个人印鉴和银行账户,成贵生兄弟则被一步步排挤出东风煤矿。

  在多次协商不成的情况下,从2006年7月开始,成贵生兄弟退出了东风煤矿。成贵生对记者说,当时退出主要考虑安全生产和税务两个问题,弟弟是煤矿的合法所有人,出了问题就要承担责任。反正煤矿已经被霍耀山实际控制,只能被迫退出。

  然而,问题并没有这么简单。

  纪委调查之后

  2007年7月至10月间,吕梁市纪委根据相关举报对霍耀山调查并予以“双规”。成贵生说,查案期间,吕梁市纪委确认东风煤矿为成够生所有,并口头通知成够生安排人员准备接手煤矿。

  此时,霍耀山已经被解除了“双规”。孝义市一名政府官员出面协调霍、成之间的矛盾。成贵生说,这名官员对他说,霍耀山把煤矿交回成够生,并保证再也不欺负成贵生兄弟,作为交换,成家不要再闹了。

  但霍耀山并没有交矿。吕梁市纪委的态度更让成贵生兄弟忐忑不安。后来,纪委通知说,东风煤矿不用接了,因为既不是成够生的,也不是霍耀山的!

  明明是霍耀山控制着东风煤矿,怎么会变成和他无关了呢?联想到以前到省工商局办理东风煤矿工商手续时屡屡受阻的遭遇,成贵生赶紧派人到山西省工商局调查。让他没有想到的是,2007年9月30日,东风煤矿已经变更成为孝义鑫辉煤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也变更为田新民(霍耀山儿女亲家),股东为田新民和郭宝生(霍耀山小舅子)。更让他震惊的是,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所需的材料中,竟然有伪造的孝义市政府及多个部门的文件。

  公安机关调查表明,霍耀山被解除“双规”后,请王志贤(中阳楼派出所临时工)、杜青卫(孝义市工商局兑镇工商所副所长)吃饭,商量如何摆平成够生举报他入股煤矿之事。

  在杜青卫、王志贤的操作下,一系列假文件很快伪造出来。

  伪造的孝义市二轻总公司《关于对山西省孝义市东风煤矿改制方案的批复》说:“同意将东风煤矿评估确认后的净资产在吕梁市产权交易市场公开、公平拍卖。原东风煤矿债权债务全部由山西省孝义鑫辉煤业有限公司承继。”落款日期为2007年8月12日。

  伪造的《孝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山西省孝义市东风煤矿改制方案的批复》(孝政发【2007】132号)说:“同意将孝义市东风煤矿评估确认后的净资产在吕梁市产权交易市场公开、公平拍卖。原东风煤矿债权债务全部由山西省孝义鑫辉煤业有限公司承继。”落款日期为2007年8月14日。

  同样落款日期为8月14日,伪造的《孝义市二轻总公司关于免去李万才同志法定代表人的函》称:“因东风煤矿进行公司化改制,经公司会议决定,免去李万才东风煤矿法定代表人职务。”

  伪造的《吕梁市产权交易市场国有企业产权交易成立确认书》(吕产权成交【2007】16号)说:“孝义市人民政府……对东风煤矿评估确认后的净资产进行公正、公平的整体转让。吕梁市产权交易市场公告时间为2007年8月15日至2007年9月5日,在公告时间内,只有田新民一人参加竞买。根据产权交易市场的有关规定,最后由买受方、卖受方、交易市场达成协议转让。成交额为4478442.98元,包括净资产4180042.98元和职工安置补偿费298400元。本次交易合法,确认有效。”落款日期为 2007年9月6日。

  伪造的孝义市财政局《关于对山西省孝义市东风煤矿净资产转让的确认函》(孝财发【2007】63号)确认了《吕梁市产权交易市场国有企业产权交易成立确认书》中东风煤矿全部转让给田新民的内容。落款日前为2007年9月7日。

  此外,杜青卫、王志贤还伪造了《孝义市社会和劳动保障局关于对山西省孝义市东风煤矿改制方案中职工安置方案的批复》等文件。

  山西省工商局企业注册监督管理处档案表明,孝义市中阳楼派出所临时工、霍耀山的司机王志贤将这些文件报送到山西省工商局企管处。

  2007年9月30日,山西省工商局对东风煤矿进行了变更登记。

  吕梁市纪委调查表明,此时,霍耀山仍实际控制东风煤矿。

  在掌握伪造政府公文的相关证据后,成够生立即向有关部门举报。

  成贵生说,霍耀山托孝义市公安局副局长梁国玺进行协商,说:“经过‘双规’,耀山所长也不能当了,放他一条活路,给他一部分经济补偿,耀山把矿还给你们。”

  电话中,梁国玺向记者确认曾经调解过霍耀山和成贵生关于煤矿的矛盾。

  成贵生说,自己起初答应给霍耀山200-300万元,但霍耀山讨价还价、拖延时间,补偿数额确定后,梁国玺通知成够生准备接矿,可霍耀山却以种种理由一天推一天。

  2008年2月4日,东风煤矿被以2800万元的价格转卖给魏小二。得知消息后,成贵生立即委托人接触魏小二,并向他出示了相关手续,魏置之不理。

  无奈之下,成贵生与梁国玺商量如何办理此事。成贵生说,梁国玺请求孝义市公安局局长张宏出面劝说霍耀山,但没有结果。

  2008年7月,东风煤矿又被以4800万元的价格卖给冯世耀等人。

  山西省工商局:“我们没有任何责任”

  发现东风煤矿工商登记变更中伪造政府文件后,成够生立即向孝义市、吕梁市和山西省有关部门举报。

  2008年3月21日,吕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对王志贤、杜青卫涉嫌伪造公文、印章立案调查。

  2008年7月19日,吕梁市检察院批准将两人逮捕。

  山西省公安厅刑事科学鉴定书(2008)字第12号认定,检验材料中孝义市政府、孝义市财政局、孝义市社会和劳动保障局的红色印章与样本材料上的红色公章印文不是同一的印章盖印。

  2008年9月24日,记者拿着杜青卫等人伪造的文件,分别到孝义市政府、孝义市财政局、孝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求证。在孝义市财政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只是看了一眼记者出示的文件便肯定地说:“假的!”然后,这名工作人员从文件格式、文件名头与正文之间距离、公章等几方面与正式文件进行对比。

  在孝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工作人员也在非常短的时间内断定《关于对山西省孝义市东风煤矿改制方案中职工安置方案的批复》(孝劳保字【2007】81号)是假文件。

  记者问:“能否查找孝劳保字【2007】81号的真文件比对一下?”

  工作人员回答:“不可能!我们全年发文只有30多份,怎么会编到81号?”

  应该说,骗取山西省工商局核发的企业变更登记,是霍耀山“洗白”自身而又实际控制煤矿的重要一环,也是导致东风煤矿后来两次非法流转的开始。

  而实际上,杜青卫等人伪造的公文并非天衣无缝。比如,孝劳保字【2007】81号文件上,在最醒目的地方,孝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被错写成“社会和劳动保障局”。伪造的《吕梁市产权交易市场国有企业产权交易成立确认书》把“成交确认书”错写成“成立确认书”。

  那么,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怎样审核这些漏洞百出的文件的呢?

  2008年9月25日,记者来到山西省工商局企业注册监督管理处。该处负责办理全省所有煤矿的企业工商登记及变更。

  企管处处长杜建仁对记者说:“企管处只是对企业报送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只要符合法定形式,就予以受理。我们不可能对材料的真实性作出鉴定,主要是看公章。”

  记者出示了伪造的标明孝义市“社会和劳动保障局”字样的【2007】81号文件。杜建仁认真看后一脸迷惑地对记者说:“没有问题呀!”

  随后,他又叫身边的一名工作人员来看,这名工作人员同样表示:“没看出来有什么问题!”

  记者说:“就像一个人不会写错自己的名字一样,一个政府部门出具的文件不会把自己的名字写颠倒,把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写成社会和劳动保障局。”

  杜处长再次认真看了看文件,并查看了办公桌上的一本小册子,说:“是写错了!”

  这时,办公室里一名女工作人员说:“也许人家就这种叫法!”

  杜处长拿出山西省公安厅的鉴定书说:“你看,人家鉴定书也没说名字写错的问题。如果我们对材料全审查就没法工作了。”

  记者说:“如果有人伪造文件解散孝义市政府,省工商局是不是也审查不出来呢?”

  杜处长笑着说:“那太离谱的我们肯定能看出来……”

  杜建仁强调:“按目前的相关规定,省工商局企管处对此事没有任何责任。”

  2008年9月16日,山西省工商局下达《关于对山西孝义鑫辉煤业有限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取得改制登记的处罚决定》称,“(鑫辉公司)属于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的违法行为,且提交的多份虚假材料均为改制登记的主要材料,违法情节严重”,决定对鑫辉公司罚款50万元,撤销改制登记。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关于改进和加强企业登记管理工作的意见》规定:“从事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煤矿……强化属地管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一经发现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依法处理;属于其他有关部门职权范围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切实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那么,山西省工商局在发现东风煤矿工商登记中存在伪造政府公文、印章犯罪行为后向其他部门“及时通报”了吗?

  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东风煤矿更名为鑫辉煤业有限公司后,王志贤又持此营业执照办理了煤炭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

  9月25日,在山西省安监局办公室,工作人员查阅到,鑫辉公司拥有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到2010年才到期。办公室王主任明确告诉记者:“如果省工商局向安监局通报,鑫辉公司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肯定会吊销。按理说,工商局查处了应该告诉我们,工商营业执照是我们发证的依据。”

  “我们也希望通过舆论监督促进问题的处理”

  2007年9月3日,吕梁市纪委对群众举报霍耀山入股经营煤矿问题立案调查。

  孝义市纪委副书记谢太生说:“这是孝义市纪委历年来查处领导干部入股煤矿数额比较大的一起。”

  吕梁市纪委对霍耀山一案初核后交给孝义市纪委立案室。孝义市纪委常委会对该案讨论过一次。

  吕梁市纪委调查结论认定霍耀山入股经营煤矿的事实:霍耀山入股570万元。谢太生说,吕梁市纪委没收霍耀山分红款410万元。但也有消息说,吕梁市纪委收缴霍耀山非法所得1000多万元。

  2007年12月,孝义市纪委收到吕梁市纪委对霍耀山违规经商的处罚通知后,至今没有拿出处理结果。

  谢太生说,查处期间又有对霍耀山伪造公文印章的新举报,吕梁市公安局正在调查,等公安局有了调查结果后一并处理,但最终还要和吕梁市纪委沟通,这样处理会准确一点。

  在孝义市纪委,记者得到了一份中共孝义市委、孝义市人民政府2005年9月15日印发的《关于清理纠正国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人民团体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参与煤矿生产经营活动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要集中时间对本乡镇、本部门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参与煤矿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清理,一把手亲自负责,清理中发现已经投资煤矿的干部职工,必须在9月22日前责令其全部撤出投资。否则,要及时向市纪检委通报,由市纪检委调查处理,并上报市委市政府。

  通知说,为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孝义市责成市纪检委牵头,市安监局、公安局等单位参加共同组成监督检查小组,加强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干部和工作人员参与煤矿生产经营及充当保护伞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进行监督检查。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通知》下发几个月后,派出所所长霍耀山就开始入股经营煤矿了。

  “现在应该到结案的时候了。”谢太生说:“当事人担心久拖不决,害怕打击报复,这可以理解。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应当早点给一个明确的结论。我们也希望通过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促进问题的处理,尽快消除当事人的心理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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