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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私设电网打兔子误将村民电死

发布日期: 2008-11-06  //www.110.com  
      南阳市淅川县上集镇李营村的李长盈到邻村全某家的果园内私自架设电网准备打兔子“打牙祭”,结果将来看守果园的全某电死。怕电死人事情败露,李长盈随后将全某的尸体背到附近一山沟里用玉米杆掩盖。6天后,接到报案的民警将全某尸体查到,根据掌握的线索和村民举报,李长盈被抓捕归案并被刑事拘留。

  10月28日傍晚,擅长用电网打兔子的李长盈骑着摩托车携带电瓶、铁丝等工具,到相邻的竹园村全某的桔子园里,找了个兔子经常出入的地方,扯上铁丝,架上电网,接上电源,在400米处“守株待兔”。不一会儿,电机的报警器响了,李长盈心想这么快就有收获,赶快关了电后就去查看,发现有一个男子趴在电网附近一动不动,已被死亡,惊慌失措的李长盈就赶紧把电瓶、铁丝等工具收拾好骑摩托车回了家。到家后,李长盈怕事情败露,就又步行到全的桔子园里,把趴在地上的全某背到山下沟里,用玉米杆把全某尸体掩盖后回家了。

  次日,全某的孩子明知父亲去果园看桔子却一夜未归,又知道没有去其它地方,怎么几天没有了踪影,在经过多方寻找无果的情况下,向淅川县公安局上集派出所报案。随即,刑警大队和派出所迅速成立了专案组进行侦破,民警在细致排查走访后,对10月28日夜在竹园村附近架设电网打兔子的李长盈产生了怀疑,并控制了李,从其家中搜出电击兔子的电瓶、铁丝等工具,经审讯,李长盈供述了当天夜里电击兔子时将全某击死并掩藏尸体的犯罪事实。

  相关链接: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因过失用危险方法使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轻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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