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警察驾驶的云GA6455私车差点与死者的汽车相撞。倒车引发的纠纷导致惨案发生。蒙自警方供图 |
新华网昆明2月17日电(记者 王研)记者从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获悉,2月13日晚在蒙自县持枪杀人的民警吉忠春,17日被依法逮捕。
13日晚,蒙自县公安局民警吉忠春在与他人发生纠纷中开枪致人死亡。案件发生后,红河州公安局、蒙自县公安局及时成立专案组迅速展开调查,并依法对吉忠春刑事拘留。红河州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证实,经过专案组依法侦办,犯罪嫌疑人吉忠春犯罪证据确凿,犯罪事实基本清楚,蒙自县公安局以吉忠春涉嫌故意杀人罪提请检察机关依法逮捕,2月17日,犯罪嫌疑人吉忠春被蒙自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依法批准逮捕。
据了解,案件发生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蒙自县委、县政府及公安机关领导先后对受害人家属进行看望慰问。公安机关将总结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枪支管理中的漏洞,分析原因,查找问题,汲取深刻教训,并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将采取强有力措施不断加大队伍建设工作力度,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