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巴车主在倒车时惊倒他人引发纠纷,本来一句对不起就可得到谅解。然而车主不但没有道歉,反而故意驾车撞人逃逸。面对群众追赶,他不但不停车,又两次驾车撞向追赶群众。在将其中一人撞伤后,又恶意从其身上碾过,致人当场死亡。3月13日,醴陵市检察院以车主肖某涉嫌故意杀人罪,报送株洲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2008年12月11日上午,家住醴陵市神福港镇长沙岭居委会的肖某,驾驶牌号为湘B63022中巴车在神福港镇街道上倒车时,恰遇当地村民汤某骑摩托车驶过,汤意识到危险后紧急刹车,连人带车倒在地上。摔倒后,汤见肖某对自已未予理睬,心生怒气,随即拦住肖的中巴车。双方由此发生纠纷并打斗,被附近群众劝开后,肖某不顾车前方汤某等人的阻拦,强行驾车将汤某撞伤后逃离现场。
正在事故现场附近的汤兄及摩托车出租司机周某、文某等人见状随即驾车追赶。在神马公路双板垅路段,汤兄超过了肖某驾驶的中巴车后,将摩托车横放在路中间,自已则站在道路左侧示意肖某停车。见有人挡路,肖不但未停车,反而猛打方向盘向汤兄撞去。汤兄见势不妙,连忙闪身路边一棵树后,“砰”的一声,树被拦腰撞断,汤兄死里逃生。肖某见撞击无效,一踩油门继续往前逃窜。
此时,落在后面的周、文两人乘坐同一辆摩托车赶到,超过正在逃跑的肖某驾驶的中巴,并在前方约六、七米处靠右侧道路停下,文某随后下车来到路边。见去路被阻挡,肖某在明知前方有人的情况下,仍无视他人生命安全加速向摩托车撞去,致使中巴车车头与摩托车尾部猛烈相撞,仍留在车上的周某连人带车当场被撞飞到几米开外的马路中间。之后,肖某不仅没有停车,反而加速逃离现场。在逃离过程中,肖某再次驾车故意从周某身上碾过,致使周当场死亡。
经法医检验:死者周某系头臂、左锁骨下动脉、左颈总动脉断裂致失血性休克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