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是场离婚纠纷,却酿成了一死多伤的惨剧。曾是夫妻一场,今却怒目相向。昨日上午,彭州市人民法院民事第三庭开庭审理了一起特殊的离婚案。
王涌(化名)与周玲(化名)2005年5月经人介绍认识,短暂恋爱后两人于2006年3月结婚。婚后,二人才发现他们彼此了解并不够,性格也不合,还经常因为生活琐事闹得不愉快。之后,由于周玲打掉胎儿及王涌殴打妻子,导致双方矛盾加剧。
2007年5月,周的亲戚邀约了数十人分乘三辆汽车,赶到王涌家中,手持木凳、竹椅等将王涌的小舅舅何某等人打伤,当晚,何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彭州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周的表姐与其朋友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周的姐夫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后周家人上诉到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维持原判。
2007年11月20日,王涌以感情破裂为由,上诉到彭州市人民法院请求离婚,但女方认为双方感情较好,不同意离婚。对此,法院并未判决两人离婚,后王涌又上诉到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维持原判。
最近,王涌再次起诉离婚,此案昨日在彭州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对于离婚这个问题,双方均无异议,同意离婚。但在财产和债务的划分上,双方产生了分歧。在法院的调解下,王涌答应返还周玲所有嫁妆,但对其因打伤周玲母亲而写下的3200元医药费欠条,他不同意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自己承担一半的费用。上午11时许,庭审结束,法院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
审判法官刘海萍说,这是一起十分罕见的恶性离婚纠纷案,年轻人一时冲动造成了严重后果,造成多个家庭的不幸。遇到类似事情,两人应该通过正当途径沟通,而双方的家人也应该冷静地处理事情,父母要用正确的方式来爱孩子。这起案件给了所有人以深刻的启示,也是一个惨痛的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