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不思悔改,染上吸毒恶习,还理直气壮地向父母索要钱财,得不到满足便对父母进行谩骂,甚至扬言要砍杀父母。近日,浦口区检察院决定依法批准逮捕这名“逆子”。
18岁小伙被取保候审
2008年11月2日下午,18岁的刘伟伙同他人在浦口星甸街道中北客运站附近,采用言语威胁方式,先后向在此等车的多名中学生索要钱财。其中,一名叫作王强的中学生拒绝给钱,被刘伟等人强行带至车站厕所内,又是掐脖子,又是拳打脚踢,其随身携带的60元一周生活费被全部抢走。经鉴定,王强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2009年1月7日,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以涉嫌抢劫罪对刘伟刑事拘留,2月6日对其取保候审。4月7日,该案移送浦口检方审查起诉。
要不到钱扬言砍父母
取保候审期间,刘伟根本不思悔改,继续与社会闲散人员鬼混,并染上吸毒恶习,2月8日即因吸毒被行政拘留10日。从拘留所出来后,刘伟多次向父母索要钱财,得不到满足就对父母进行谩骂,并扬言要砍杀父母。父母不堪其扰,担惊受怕,曾多次向派出所报警,民警也多次对刘伟进行教育,但收效甚微。
4月27日,浦口区检察院公诉部门通知刘伟过来谈话,刘伟担心受到处罚,回家后就向父母要钱以备逃跑,遭拒绝后又谩骂父母并扬言要殴打父母,两口子没办法,只能报警,刘伟逃离。该案审查起诉期间,刘伟父母多次来到检察院反映,没有能力给刘伟担保,刘伟经常打骂他们并屡屡扬言要砍杀他们,生命得不到保障,非常没有安全感,报警也没有用,儿子狂称“到派出所怎么样,还不是照样出来”,夫妻俩强烈要求把儿子抓起来。
警方对他执行逮捕
为了刘伟父母不出意外,也为了防止刘伟发生过激行为,甚至再次犯罪、危害社会,浦口区检察院决定批准逮捕这名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当天就对他实施逮捕,以维护家庭与社会稳定。(文中当事人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