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理查明,自2002年8月17日开始,吴某通过伪造假借方传票、储蓄凭条、伪造汇票、内部往来划借凭证或直接划拨当日存贷款余额等方式,将银行资金划拨到自己事先利用虚假人或他人名义开设的账户内,然后将钱取出用于归还因赌博欠下的巨额债务,购买钻石、手表等生活奢侈品和生活享乐。仅两个月时间,吴某疯狂作案9次,最大一起竟达78万元,涉案总金额达到236万多元。直到得知上级单位将来查账,吴某急忙编造借口请假离开,携带90多万元现金踏上了逃亡之路。
自吴某潜逃后,在6年时间里,永嘉县检察院领导高度重视,前后两任检察长亲自指导专案组办案,搜集吴某的一切相关信息,安排警力专门负责追逃工作。2009年1月1日凌晨,在云南机场公安局的配合下,潜逃6年之久的特大贪污犯吴某被抓获,随后押解回永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