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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男子冒充杀手敲诈火锅店老板

发布日期: 2010-03-03  //www.110.com  
本报讯 (记者 胡晓 通讯员 徐一村) 两男子以“杀手”的名义,频繁骚扰火锅店老板张某,称有人要出钱买张某的一条腿,要对方破财免灾。敲诈不成后,二人又自制“炸弹”,放在张某火锅店内。永川检察院认为,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上述两男子批捕。

2009年10月下旬,22岁的永川男子陈某与他的一个朋友杨某发觉手头有点紧,便商定冒充杀手,找几个有钱的人来敲诈一下。几天后,陈某与杨某写好敲诈信,落款是“杀手”,趁人不备送到张某的火锅店内。

一周后,二人见张某不与他们联络,就商量做个小炸弹,吓吓他。于是,两人买了鞭炮,取出火药,还找来个塑料瓶,并在塑料瓶顶部缠上一段蚊香。次日早上他们来到火锅店外,点燃蚊香,放在火锅店里的迎宾台下面。却不想蚊香自行熄灭,没有引爆“炸弹”,反被店里的人发现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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