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成被有关部门盯上是在2008年。当年6月30日,在初步掌握了王永成的犯罪线索后,周口市检察院办案人员传讯他到案。侦查人员当场在其身上搜查出一份《承诺书》,内容大概意思是,王永成在协助一家房屋开发公司承建周口市粮食局家属楼项目上有功,经该公司领导研究决定,给予王永成家属楼项目总利润的30%。
最终,法院查明,2004年7月至2007年11月,王永成利用职务之便,采取序列支出、侵吞、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价值75.8万元。
另外,2003年初至2008年6月,王永成还利用职务之便,以在承揽工程、职务升迁等方面提供帮助为由,先后非法收受或索要他人财物价值47万元。而2005年至2006年,王永成还向水利厅原厅长张海钦行贿16万元。
日前,周口项城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判处王永成有期徒刑十八年。而王永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没有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