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底,天门华侨城某发廊老板黄某,指使女婿时某(贵州人)为其发廊找“小姐”。2007年4月底,时某通过他人,找到贵州省瓮安县人刘海。刘与其同乡吴某、潘某、张某、刘某(女)和龙某(女)等人商定,利用“网聊”诱骗女大学生外出卖淫赚钱。
当年5月8日晚,张某在网上联系到某职业学院女大学生潘红(化名)后,与刘海、吴某一起,约其到凯里市一网吧见面。潘红带同学刘芳、龙纤(二人均为化名)赴约。9日凌晨1时许,刘海与吴某、潘某、刘某、龙某等6人,将潘红、刘芳、龙纤骗至凯里市郊的一座小山上,脱光她们的衣服,搜走钱物,并长时间殴打,威逼3人卖淫。期间,刘海将潘红强奸。10日上午,歹徒们还将3人带至凯里市某招待所,先后实施了强奸、轮奸。
11日凌晨1时许,刘海安排张某押送3名女生,与时某等人一起来到天门。事后,刘海、时某等六人共分得赃款1500元。次日,黄某即安排潘某等3人从事卖淫活动。
3名女生为寻找逃跑机遇,装作服从。13日中午,潘红以外出买零食吃为由,在华侨城一公用电话亭,拨通了一同学的电话,请求援救。得知此事后,学校领导忙向贵州凯里警方汇报了3名女生的行踪。鄂黔两省警方迅速取得沟通,部署抓捕犯罪嫌疑人和营救女学生的方案。
5月14日,天门警方将三名女大学生成功解救。与此同时,贵州警方也迅速出动,将刘海及吴某、潘某、龙某等人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