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检察机关查明,5·12大地震发生后, 犯罪嫌疑人周平、赵伟、刘超三人从大邑县团委盗走一辆抗震救灾志愿者的普通型桑塔纳轿车。5月27日凌晨,三人驾驶该车来到崇州市燎原乡一个移动公司基站,盗走基站内铜牌四块、连接线五根、蓄电池12只等价值3万余元的物品。
盗得物品后,3人在驾车逃经崇州市南河大桥治安检查点时,巡逻民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周平等人强行驾车冲过检查点,被民警逼停后拒不下车。周平突然掏出一把仿六四式手枪,隔着车窗开了一枪,击中警察王某腹部。
支援的民警将刘超、赵伟抓住,但周平趁乱逃脱,还返回向追捕民警开枪,刘、赵二人趁机脱逃。
5月29日,崇州市警方经慎密侦查,在郫县一农家乐将犯罪嫌疑人周平、赵伟、刘超抓捕归案,同时缴获涉案仿六四式手枪一支。
昨日记者获悉,崇州市检察院在审查后,以以涉嫌抢劫、盗窃罪对周平、赵伟、刘超3人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