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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天安门广场强卖照片被判刑

发布日期: 2008-07-27  //www.110.com  
本报讯 (记者 裴晓兰)51岁的吉林人李景春伙同31岁的河北人艾学礼多次在天安门广场、故宫等景区非法为游人照相,并强迫游人高价购买多冲洗的照片。近日,宣武法院以强迫交易罪分别判处他们有期徒刑1年。

早在去年2月到7月,李景春和艾学礼就分别因在天安门地区非法揽客照相,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多次行政拘留。

今年1月,他们又开始非法在天安门广场、故宫附近游览景区为游人拍照。1月16日中午,他们在天安门广场与游客徐某商议,以每张5至10元的价格为对方拍摄照片20余张。但此后,他们未经徐某同意,多给他拍摄并冲洗了照片,并在宣武区前门西大街一胡同内,要求徐某购买全部洗出的照片。遭到拒绝后,他们对徐某进行殴打,最终强迫徐某以400元的价格将照片买下。

此后,他们又在天安门广场和故宫附近,以相同方式,强迫4名游客花费共计980元的价格购买多张照片。

法院认为,李景春、艾学礼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进行交易,情节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强迫交易罪,是共同犯罪,应依法惩处。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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