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去年2月到7月,李景春和艾学礼就分别因在天安门地区非法揽客照相,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多次行政拘留。
今年1月,他们又开始非法在天安门广场、故宫附近游览景区为游人拍照。1月16日中午,他们在天安门广场与游客徐某商议,以每张5至10元的价格为对方拍摄照片20余张。但此后,他们未经徐某同意,多给他拍摄并冲洗了照片,并在宣武区前门西大街一胡同内,要求徐某购买全部洗出的照片。遭到拒绝后,他们对徐某进行殴打,最终强迫徐某以400元的价格将照片买下。
此后,他们又在天安门广场和故宫附近,以相同方式,强迫4名游客花费共计980元的价格购买多张照片。
法院认为,李景春、艾学礼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进行交易,情节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强迫交易罪,是共同犯罪,应依法惩处。据此,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