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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少年谎称绑架婴儿敲诈公安局

发布日期: 2008-08-21  //www.110.com  

本报记者 蔡伟艺 通讯员 陈智敏 真坚

本报讯 一心只想着发笔横财,好回老家盖大房子享福,江西人刘某居然谎称绑架了两个婴儿,要求公安局给他汇50万元赎金。昨天,经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刘某涉嫌敲诈勒索罪(未遂)被依法逮捕。

据悉,刘某今年18岁,小学文化,老家在江西省九江市,日子一直过得比较穷困。今年7月中旬,他到漳州后一直没有找到工作。出门时雄心壮志,现在却十分落魄,刘某便一直幻想着,如何才能弄一笔大钱,好回老家盖幢漂亮的房子过上好日子。

7月25日晚,刘某在漳州市区胜利公园休息,脑海里突然闪出电视剧里的情节,并冒出了一个想法:以手中有两名婴儿人质为借口,来要挟公安局110指挥中心,迫使公安局汇50万元赎金到其指定的户头,而后逃回老家。

第二天,刘某就办理了一张中国银行的银行卡,跑到市区胜利西路一个电话亭,拨通110进行威胁。当时,鉴于案情敏感,110指挥中心随即查询近期有无婴儿失踪、被拐的报案,并及时通令芗城公安分局值班室、刑警大队及相关派出所,务必迅速开展侦破工作。

指挥中心最后经确认,近期并没有婴儿失踪的报案记录,刘某所谓“威胁”纯属捏造敲诈。

而另一边,刘某见50万元赎金迟迟没有汇到户头,忍不住又在漳州市区胜利路、钟法路一带的公共电话亭,给110打了4次电话催促。通过技术手段,警方迅速确定了刘某穿白衣灰裤等基本特征,及其所处区域,并指令路面巡逻的110民警进行搜寻围捕。

当天下午2时15分,刘某在漳州市区钟法路上岛咖啡门口IC卡电话亭,再次打电话敲诈时,被110民警当场抓获。归案后,刘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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