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刘祥向警方交代,案发当晚,他与另外两人在县城北泉路喝夜啤酒,还喝了少量白酒。在送其中一名保安回去的路上,刘祥驾驶奥拓车将在路边行走的一妇女当场撞翻,由于同车人提醒说酒后驾车肇事要“取重”,于是,他稍作停留后在保险杠还挂着人的情况下驾车逃逸……案发后,由于被拖挂致死的受害妇女血肉模糊、面目全非,随身衣物被拖挂成条状,也没有证明其身份的物品,所以目前姓名、住址均无法确证。据警方办案人员介绍,经尸检,死者大约30岁,由于至今无亲属报案认领,目前死者身份还未查清,但从死者所佩戴的项链及残留的衣物鞋袜看应属穿着较为时髦的人。
男子驾车撞倒女子拖行2公里续:肇事司机被刑拘
发布日期: 2008-10-06 //www.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