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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者自拉电线入住第一天儿子被电死

发布日期: 2009-03-13  //www.110.com  

  吴氏夫妇搬入了李氏夫妇一间闲置多年的房屋,并委托李氏夫妇的女婿李某为其接驳电线。不料因为没有安装漏电保护开关,儿子当日惨遭电死。吴氏夫妇于是索赔13万元。近日,台山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李氏夫妇及其女婿3人赔偿26000余元。

  喜搬新居儿子却被电死

  去年9月17日,吴氏夫妇与14岁的儿子搬入租赁的李氏夫妇位于台山市都斛镇的某房屋。由于该房屋已经闲置多年,屋内没有接通生活用电,也没有其他插座,吴氏夫妇就自己动手接驳电线和安装电源插座。当日中午,李氏夫妇应吴氏夫妇的要求,叫来具有五级维修电工职业资格的女婿将电线接通。

  通电后,蹲在电风扇前吹风的儿子触电倒地。最终因错过最佳抢救时间而死亡。

  怨屋主“害死”儿子索赔13万

  吴氏夫妇认为,屋主明知房屋没有安装漏电保护开关,仍叫其女婿接通两个房屋之间的电线,而其女婿身为电工,在电线接通时竟没有安装漏电保护开关,均对其儿子的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吴氏夫妇于是将三人告上法院,索赔13万元。

  父亲对儿子触电负主要责任

  经台山市人民法院查明,房屋内的所有电线均由吴氏夫妇自行接驳,李氏夫妇的女婿仅为其接通与李氏夫妇房屋相连的电线线路,而不安装漏电保护开关也是经吴氏夫妇同意的。在屋内用电未经安全检验的情况下,吴氏夫妇没有采取有效措施阻止儿子使用电器,对事故发生存在重要过错,但三人仍须负20%的赔偿责任。台山法院一审判决,三人向死者双亲赔偿26135.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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