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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书记公车私用撞死1人被停职

发布日期: 2009-04-17  //www.110.com  

  昆明市晋宁县新村小学党支部书记徐猛,驾驶学校公车回昆阳家中办私事,返校途中撞死1人。4月3日,晋宁县教育局决定给予徐猛“停职检查”的问责处理。

  “大约两星期前,晋宁县新街中心小学书记(男)开公车送丈母娘回昆阳,在方金营肇事,将两名骑车男子撞倒,造成一伤一死。肇事车在交警队,事故还未处理,目前书记仍在学校上班。”14日晚,一条匿名短信发到了记者手机上。15日中午,记者通过走访,基本证实了这条短信反映的情况,并在晋城镇驾驶员城找到了肇事的银灰色面包车——该车确为新街小学的公车。

  15日14时许,徐猛准点来到新街中心小学党支部书记办公室,得知记者的来意后,他过了好一会才轻声说:“你们问吧!我如实回答。”

  徐猛说,他和妻子都是教师。由于岳母最近身体不好,当日19时许,他借学校的公车载着妻子等3人到昆阳看望老人,为不影响第二天上课,他和妻子于当日21时许驱车沿老公路返回。途经新街路口时,撞上了那辆自行车。

  “意识到自己闯祸后,我急忙爬出车外查看那两名男子的伤情,只见其中一人伤势较重,鼻口流血不止。我急忙打电话向120、110、学校和亲友求助。”徐猛说,他没等急救车赶到,就拦了一辆车将重伤者送往医院抢救,可终因伤势过重,伤者入院20多分钟就死亡了。

  针对此事,晋宁县教育局党委书记陶利昆说,徐猛公车私用撞死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晋宁县教育局关于加强教学用车的管理规定》规定,经教育局党委研究决定,于4月3日给予徐猛“停职检查,取消当年评优评先”的处理,并责成新街中心小学督促徐猛处理好善后问题。在善后处理过程中,徐猛积极与死者家属协商,并支付了17.6万元的赔偿金。

  目前,晋宁县交警大队正对事故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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