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14时许,魏警官在广州站巡视中发现从四号安检仪外进来三名行色匆匆的年轻人,其中一名右手臂上文有一只大大的骷髅头,于是上前盘问,该男青年出示了一张身份证:周飞,男,20岁,湖南宜章县。细心的魏警官发现他的身份证上“周飞”二字有细微的变化,于是将其带到治安值班室做进一步调查。果不出魏警官所料,此人正是在湖北宜昌持刀抢劫的周某飞!
经审查, 周某飞供认去年3月29日,凌晨2时许,伙同吴某廷、“黄毛”、“流子”、等六人,窜到宜昌县城南乡一中附近的一小卖部内,持刀实施抢劫,将店主的手、脚砍伤,抢走香烟5包、饮料23瓶。(记者李栋 通讯员刘武东)